日前,禹州市工商局网监管理人员,在对企业网络广告监管中,发现该市两家企业利用互联网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,执法人员报批立案调查,开创了对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良好开端。
经查,当事人查某、李某以为利用网络发布广告,价格低,门槛低,把关不严,没部门监管,分别在阿里巴巴1688网申请建立了网站,当事人网站主页上分别使用“相同产品价格最低,相同价格品质最优”“保证以最好的质量,以最低的价格、最完善的售后服务”宣传用语,禹州市工商局认为,根据以上事实和证据,当事人利用互联网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行为,违反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九条第一款第九条:“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,对商品的质量、制作成分、性能、用途、生产者、有效期限、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”的规定。
依据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禹州市工商局责令当事人查某、李某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影响;分别处罚1万元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